山东大学经营性资产管理办公室
工作流程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工作流程 >> 正文
企业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办理流程图(一)
网站来源:教育部网站 时间:2016-04-13 09:50:21 点击数:

 

 

 

注:1. 企业发行债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2.北京大学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有合并、分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配利润,以及解散、申请破产重大事项的,分别由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决定。

上一条:企业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办理流程图(二)

关闭


版权所有:山东大学经营性资产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1-88369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