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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国有股转持社保基金、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质押、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发行证券事项办理流程图
网站来源:教育部网站 时间:2016-04-13 10:33:28 点击数:

 

 

 

 

注:1.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质押事项经单位报教育部(财务司)审核,由教育部(财务司)审核后报财政部履行备案手续。

2.符合条件的企业国有股转持社保基金可向财政部直接申请豁免国有股转持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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