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企业:
为保证学校所属企业管理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2016年底前完成学校所属企业管理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现就报送企业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方案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按照《教育部直属高校经济活动内部控制指南(试行)》、学校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总体安排及《山东大学经营性资产及所属企业管理内部控制建设实施办法》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企业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方案。
二、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方案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成立工作机构:
1.成立内控建设领导小组:明确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内控实施责任人,明确内控领导小组职责;
2.成立内控建设工作小组:明确内控建设牵头组织部门和工作小组组成人员,明确小组职责和任务。
(二)学习培训计划:以《教育部直属高校经济活动内部控制指南(试行)》、财政部等五部委《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企业内部控制规范性文件为主要内容,落实学校关于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学习培训计划。
(三)内控建设工作方案:
1.明确内控建设工作任务:包括确定内控实施范围,梳理风险,查找内控缺陷,制定内控缺陷整改方案,根据需要调整机构设置和人员、修订制度和流程等;
2.明确完成上述任务的具体计划和时间;
3.明确各项任务的完成部门与责任人。
(四)上述工作机构与工作方案应经董事会会议研究通过。
三、报送范围:按照《教育部直属高校经济活动内部控制指南(试行)》的规定,报送企业范围为学校国有资本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和国有资本参股公司及其各级子企业。各子企业的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方案的制定与上报由母公司负责并逐级上报。
四、请各企业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企业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的纸质材料报产业集团,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rsh1979@126.com、qmf@sdu.edu.cn。
五、联系人:
经 资 办:乔名芳 88369297 qmf@sdu.edu.cn
产业集团:任尚军 88365028 rsh1979@126.com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直属高校经济活动内部控制指南(试行)>的通知》(教财厅[2016]2号)
2.《关于印发<山东大学经济活动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山大财字[2016]34号)
3.《关于成立山东大学经济活动内部控制建设领导小组与工作小组的通知》(山大财字[2016]35号)
4.《关于印发<山东大学经营性资产及所属企业管理内部控制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山大经资字[2016]33号)
经营性资产管理办公室
201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