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企业: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校办企业及教育部直属单位所办企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17]36号)、《关于做好教育部直属高校所属企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17]126号)要求,为做好2016年学校所属企业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要求。请各企业高度重视企业统计工作,认真落实好本次统计工作的各项要求。各级企业负责人负责本企业具体统计组织与落实工作,相关人员认真要做好统计信息填报工作。
二、填报范围及填报方式。各企业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校办企业及教育部直属单位所办企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17】36号)、《关于做好教育部直属高校所属企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17】126号)要求的填报范围及填报方式分别填报(见附件)。
三、填报时间。请各企业于2017年4月21日前通过统计系统完成学校所属企业统计报表数据网上申报工作。
四、联系人: 曹志华 88369297 高晶 88369286 杨灿 88369289
附件:1.《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校办企业及教育部直属单位所办企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17]36号)
2.《关于做好教育部直属高校所属企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17]126号)
经营性资产管理办公室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