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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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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和改进校属企业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网站来源: 时间:2018-05-09 08:41:04 点击数:

 

各校属企业: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根据《中共山东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意见》,现结合产业实际,就加强和改进校属企业安全稳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加强和改进校属企业安全稳定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山东省及山东大学相关文件精神要求,以人为本,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和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按照“统一领导、落实责任、分级管理、分类指导、全员参与”的原则,落实企业负责人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全员协同参与、人人有责的责任体系,坚持“一岗双责、知责履责、失职追责”,坚持“ 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坚持预防为主和加强监管的工作原则。

二、具体内容

1.安全生产方面。企业根据相关规定和工作特点,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将安全生产工作按照责任制要求逐层分解,落实到每个岗位和个人,逐级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并定期检查,监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2.政治安全方面。及时掌握企业员工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避免发生集体上访、非法集会、游行、罢工及参与邪教组织非法活动等事件,确保本企业的稳定。

3.网络信息安全方面。加强企业网络信息安全管理,重视企业的经营计划、知识产权、生产工艺、流程配方、方案图纸、客户资源以及各种重要数据的保存与管理,提高员工保密意识,做好电子信息加密与备份,加强网络安全防护措施。

4.消防安全方面。积极增强消防安全意识,认真开展防火安全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识;严格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不违章用电,不违章使用各种炉具;按规定配备、更换、维护消防器材;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排查、消除火险隐患,杜绝火灾。

5.安全监督检查方面。建立安全监督检查机制,企业须成立专门的安全监督检查小组,检查监督企业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实施情况。安全监督检查小组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提出整改建议,并建立相关检查记录。

三、工作要求

1.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成立安全工作专项领导小组,由董事长或总经理任组长,组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稳定工作主体责任,把安全稳定工作放到重要位置;企业副总或部门负责人任组员,具体负责各部门安全工作的实施、指导、监督和教育等。

2.各企业要根据自身特点,针对安全工作的具体内容,认真做好企业安全稳定工作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学校所属一、二级企业于518日前将自查报告报产业集团。

3. 各企业针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做好改进和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分解整改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做好宣传和引导工作,切实把各项管理制度、改进措施落到实处。

4.经资办和产业集团拟于6月份对校属企业安全稳定工作进行检查,针对企业自查报告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产业集团所属企业将安全稳定工作自查报告电子版发送至:cydw@sdu.edu.cn       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产业集团。

联系人:李良臣          联系电话:88369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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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山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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