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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属企业2017年度年报审计与内控审计工作的通知
网站来源: 时间:2017-12-28 16:56:40 点击数:

各企业:

按照财政部、教育部有关企业财务会计决算工作文件及《2017年山东大学所属企业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方案》要求,为做好2017年度所属企业财会决算工作,并扎实推进企业内部控制工作,拟开展企业2017年度财务会计决算报表审计(简称年报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简称内控审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计目的

通过开展企业年报审计工作,为所属企业管理、监督和考核提供更加真实、完整和准确的财务信息,同时确保按时保质地完成2017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工作;通过开展企业内控审计工作,防止企业内控建设“走过场”,内控执行“两张皮”,及时发现企业内控中存在的重大缺陷,防范风险,切实将企业内控工作落到实处。

二、审计对象及审计内容

(一)审计对象

本次审计学校所属企业共54家(详见附件1),目前正在进行清理注销、股权转让的企业不纳入本次审计范围,经研究,可增加被审计企业。

(二)审计内容

1.2017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及附注。具体报表内容以财政部、教育部下发的关于2017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相关文件为准(另行下发通知)。

2.企业内控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以20171231日为基准日,按照《教育部直属高校经济活动内部控制指南(试行)》、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学校内控相关要求对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完善性、合理性、有效性等进行审计,并出具报告。

三、审计方式

委托中介机构开展审计。

四、审计时间

2018228日前,出具2017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审计报告;2018331日前出具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本次审计工作,企业负责人对本企业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企业应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教育部直属高校经济活动内部控制指南(试行)》及《2017年山东大学所属企业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方案》相关要求,以20171231日为基准日,在中介机构的指导下对企业内部控制工作情况进行评价,出具自我评价报告,企业董事会对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二)精心组织,密切配合

各企业要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明确联络人,及时提供有关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密切配合审计工作组开展工作,使审计工作顺利开展,达到预期效果。年报审计由企业财务部门负责人担任联络人,内控审计由组织实施企业内控工作的负责人担任联络人,并填写《企业年报审计与内控审计工作联络人信息表》(附件2),于20171229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mf@sdu.edu.cn

(三)加强学习,提高效率

各企业要加强对企业财务会计决算相关文件、软件及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学习,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为保证本次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拟定于201815日下午2点在山东大学邵馆一层第二会议室开展2017年度企业财务决算报表填报及内部控制评价培训工作,请有关人员按时参会。

 

联 系 人:乔名芳 

联系电话: 88369286 

    箱:qmf@sdu.edu.cn

 

 

附件:1.审计工作分组情况表

      2.企业年报审计与内控审计工作联络人信息表

 

 

 

经营性资产管理办公室

山东山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7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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